客服热线:400-66-96592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金融 > 结算服务
本票业务
2018年02月09日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或代理付款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浙江省范围内的各种人民币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义乌联合村镇银行版权所有 浙ICP备13019702号-1

地址:义乌市稠州北路1399号新光国际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400-66-96592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0141号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